淄博市黑社会老大排名,淄博市黑社会老大是谁揭秘

新闻发布2018-07-26王新老师

从淄博市检察院了解到,近日,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审查并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钱广兴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张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起诉指控的被告人钱广兴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七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不等。

钱广兴2001年、2004年、2007年先后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2010年11月,被告人钱广兴刑释后,与魏金堂、张国刚等人承包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北村沙场,并逐步纠集、笼络刑释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齐心辉、邵志国、王衍超、王鹏、钱永波等人,利用组织成员的恶名,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控制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凤娟小区、大柳村旧村改建、运粮河公路建设等建筑工地的沙石料供应,并采取抬高价格、虚报方数等方式,获取巨额利润。与此同时,该组织在钱广兴的组织、领导下,利用社会恶名,持械殴打他人,帮助社会闲散人员摆平事端;参与社会竞标,强迫他人退出投标;开设赌场,非法敛财;发放高额贷款,暴力索要债务,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逞强斗胜,欺压群众。

经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钱广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具体实施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性质的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枪支罪,以及实施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之外的诈骗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被告人钱广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提起公诉。

该案涉案人员广、罪名多,社会关注度高,出庭难度大。开庭审理前,市检察院指定具有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验的一名副处长、二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三名公诉人在人员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制定了详尽完善的庭审预案。在历时两天,累计近20个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进行了详尽阐述,分组举证清晰连贯,公诉意见论证得当,法庭辩论有理有节,使得被告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认罪。最终,一审法院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钱广兴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全部予以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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