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全面,重点在小康。就“全面”而言,我国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的小康,而且要实现“五位一体”全面进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小康;就“小康”而言,既包括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比较殷实,又包括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下面小编整理了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一
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未来几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党和政府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今后几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宣言和行动纲领,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成的决定性阶段。法治政府建设正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政府不能缺位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全面,重点在小康。就“全面”而言,我国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的小康,而且要实现“五位一体”全面进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小康;就“小康”而言,既包括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比较殷实,又包括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政府是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国家机关,也是老百姓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没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关键环节,率先实现重点突破,确保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标准
《纲要》明确规定“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就勾勒出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总体轮廓。为了如期实现这一目标,《纲要》按照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提出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7条标准。这7条标准凸显法治政府的鲜明特征、建设方向和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