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小学资讯2018-08-25王新老师

仙桃市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招生,不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政策

1.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根据城区各公办小学所在位置,实行划片招生,实现城区全覆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登记审查,核实后免试入学。

2.严格计划管理。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招生范围内生源等,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3.实行阳光招生。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三、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开班平均班额招生人数
合计121475730
实验小学1050500
实验二小1150550
实验三小6+250(40)380
实验四小6+150350
沔阳小学445180
大新路小学1050500
沔州小学750350
仙桃小学750350
十一中小学部440160
干河小学750350
小南小学340120
幺湾小学24590
新生街小学8+150(40)440
龙华山小学3+150(40)190
汉江小学650300
仙源学校1040400
和平学校340120
弘文学校540200
精英学校5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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