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经山东省潍坊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潍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购车补助受益对象为本市消费者,市级补助标准原则上在不高于汽车生产基地所在地区财政补助标准的前提下,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专用车60%,其他客车50%、乘用车50%)。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潍坊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详细内容吧!
潍坊电动汽车补助政策 最高享60%补贴
潍坊电动汽车补助政策:新能源汽车质保不低于3年或10万公里
为落实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潍坊市于近日出台了《潍坊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充换电设施是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换电站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应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所销售新能源汽车提供不低于3年或10万公里以上(以先达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上(以先达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
《办法》规定,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受益对象为本市消费者,包括身份证住址为本市的个人;组织机构代码住址为本市的单位;本市的驻军单位及人员。已确认的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已确认的新能源汽车,在车辆完成本市注册登记后,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据实申请补助资金。享受补助的新能源汽车3年内不得转移登记到本市以外。
潍坊电动汽车补助政策:补助对象为本市消费者,骗取补助将追责
至2015年购车补助标准,市级补助标准原则上在不高于汽车生产基地所在地区财政补助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市1:1的比例实施,并且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专用车60%,其他客车50%、乘用车50%)。中心城区补助资金由市、区(含市属开发区)各承担50%,县级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自行筹集。对各县(市)超额完成推广应用任务的部分,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