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府谷县开展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补缴补建工作
近日,陕西省府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对符合《关于我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条件的172人,启动了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截至发稿,已有68名退役军人上缴财政基金专户8万余元。
年初,该经办中心积极准备退役军人情况核实工作,对每个退役军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里的具体缴费情况以及这次收缴的金额。通过各乡镇的民政工作站的民政专员通知到本人或者家属,把政策宣传贯穿到工作的始终。截至2016年1月1日前,已满60周岁人员,统一按15年,个人每年缴费200元,财政每年代缴1800元的标准计算缴费。截至2016年1月1日,不满60周岁人员,由个人按每年200元标准逐年缴费,财政按每年代缴1800元的标准计算缴费,个人同时享受每年200元的缴费补贴;达到60周岁时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缴费200元、财政代缴1800元的标准补齐至15年,补缴费部分不再享受财政缴费补贴。到龄时待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加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