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当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美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验意见》,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成立完美同一的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制度。这是陕西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陈设和依法行政的重放荡措,也是该省推进城乡根基民众处事均等化和成立越发公正可一连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放荡措。
一是增设缴费档次。在现行11个缴费档次的基本上,增设2000元缴费档次,使缴费档次增进为12个。
二是明晰缴费鼓励机制。为勉励城乡参保住民多缴费、长缴费,明晰了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的缴费鼓励机制,划定对选择4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当局津贴尺度稳固;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当局津贴尺度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年缴费600-900元的,每进步一个缴费档次,津贴增进5元;对选择缴费1000元、1500元档次的津贴尺度别离由原本的75元和80元进步到100元和150元,增幅别离达33%和87.5%;缴费2000元的津贴200元。缴费津贴仍由省和市县财务各包袱50%。
三是当局津贴可以依法担任。此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划定参保人衰亡后,小我私人账户资金余额,除当局津贴以外,可以依法担任。这次制度完美后,假如参保人衰亡,小我私人账户资金余额,包罗小我私人缴费和当局津贴等所有都可依法担任。
四是全面成立丧葬补贴金制度。为有用防备参保人衰亡后继承领取养老金、杜绝“吃空饷”的征象,成立起一道提防基金流失的防漏墙,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成立丧葬补贴金制度。城乡住民养老保险领取报酬职员衰亡的,次月起遏制付出基本养老金,按措施治理领取丧葬补贴金。尺度为一次性补贴不低于800元,省财务按800元的50%给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