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失业保险2018-06-12李天扬老师

今年是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新政策运行实施的第一年。较往年相比,新政策中不再考核申报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而是把考核重点放在单位裁员率和参保缴费方面。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且在2015年度未裁员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如2015年度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十堰城镇登记失业率(3.44%)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新政策的实施,将更好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保障职工生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据悉,十堰去年共向281家企事业单位发放稳岗补贴2515.36万元,稳定就业岗位62463个。其中,十堰城区共向166家企事业单位发放稳岗补贴1921.1万元,稳定就业岗位44122个。

什么是稳岗?

为保障社会大局面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鼓励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企业用工岗位,实施的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企业不裁员可申请稳岗补贴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稳岗补贴额度上限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此项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2016稳岗补贴申请指南:

失业金发放标准

最新消息:社保费率首降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