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补贴新政

失业保险2018-08-31李天扬老师

前日从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穗人社发〔2016〕6号)规定,广州市已于2016年4月1日顺利启动2014、2015年度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网上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据介绍,截止至5月16日,广州市已有上万家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根据文件规定,广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申报期截止至每年6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醒,今年的申报截止日期将近,符合条件且尚未申报的企业可尽快登录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业务办理”栏目(http://gzsi.hrssgz.gov.cn/),

查阅相关申报流程及指引,及时办理申报手续。

焦点问答

问:什么企业能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答:2015年依法在广州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5年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

问:企业能领多少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答:根据《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在本市参加了失业保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政策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所有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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