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16年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3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本市2016年失业保险标准调整具体方案。调整后,今年的失业保险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
据了解,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2016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此项调整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