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的产假时间规定
截止2017年7月,全国有30个省市修改了产假时间规定
30省市修改产假时间,最长能休一年!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9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也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
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修订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0省(区、市)修改了产假时间,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性的产假时长。
西藏通过政府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延长产假时间至一年,这也是全国各省份中最长的产假。
河南和海南均在新计生条例中明确除国家规定98天假期外,产假再增加“3个月”。这意味着当地女职工最多可享190天产假。
黑龙江、甘肃产假总天数为180天。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产假为98天+30天,即128天。
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
此外,一些地方对产假的规定相对弹性灵活。
北京、吉林、重庆三地均规定,经女职工单位同意,女性可以延长假期。如重庆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陪产假:西藏甘肃云南三地最长
在配偶陪产假方面,目前各地规定的假期时间从一周到一个月不等。
具体来看,
配偶陪产假时间最长的是西藏、甘肃、云南三地,长达30天;
假期最短的是天津市和山东省,当地计生条例规定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包括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18省份的陪产假是15天。
陕西省在陪产假的规定上还采取了灵活的措施,其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全国各地产假情况一览表
今年,你还有这些假期可以休!
大体看来,我国职工的休假通常有法定休假日、年休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病事假、产假等。
除了产假,今年你还能休这些假。
1、法定节假日
今年,你还能休国庆节、中秋节的法定假期,从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
2、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探亲假
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但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主要注意的是,探亲假只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同时,还必须符合“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条件。
4、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5、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