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胎新政策2015:备受社会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
备受社会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将在重庆落地。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获悉,重庆将修正《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对条例涉及单独两孩政策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今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或可生育两个子女。
修正草案根据单独两孩政策,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内容作出修改。
一是将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农村居民的";修改为两项进行表述,即第一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二项为";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
二是删除了第六项规定中的";烈士独生子女";和第七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规定。三是对该条款的各项序号做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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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6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户重庆,重庆成为全国第十一个开放该政策的地区。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政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就单独两孩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及条件、符合政策的夫妻办证程序、与之有关的奖励扶助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等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细致规定。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单独两孩政策作出了重大部署。2016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2016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总体思路、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