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合肥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2018安徽省将于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随着每年平均工资的上涨,社保缴费基数也会同步进行调整。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省统计局部分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927元/年(5660.58元/月)执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6981.74元和3396.35元(2017年度为15321元和3065元)。
相对于调整前,对于企业参保人员来说,个人每月最少要多缴纳35元,最多要多缴纳174元。相应地,每人每月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的钱也要增加了,其中最多增加58元,最少的增加10元。而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1:个人每月最少多缴35元
对于企业参保人员来说,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范围内选择。
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396元;参保企业人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6982元(为计算方便,数据进行四舍五入)。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平均工资计算。据悉,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为15321元和3065元。
合肥市人社局征缴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整以后,五险当中,个人的总共缴费比例一般为10.5%。按此计算,2017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608元,2018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783元,个人最多多缴174元(四舍五入)。2017年度个人每月最低缴费322元,2018年度个人每月最低缴费357元,最少要多缴35元。
2:个人账户每月最多增加58元
由于缴费基数的调整,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这位负责人介绍,2018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45岁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5%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