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分行 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用 社会保障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为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功能和金融机构网络资源,为参保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从今年起,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中国建设银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7月1日起,凡在宝鸡市辖区内已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档次和缴费比例,自愿选择缴费标准(详见附表1),到我市范围内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网点地址见附表2)窗口或自助设备及各级市民中心的自助缴费设备,或登录建行陕西分行网站点击“缴费平台”,或请扫描(附件3)二维码,关注“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进入微信缴费平台,缴纳当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新参保人员、当年退休人员和当年缴费不足12个月的人员仍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原办法缴纳。 二、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的县,参保的缴费人员可到所在地市民中心业务大厅使用建设银行自助缴费设备缴费。 三、参保人员缴费后妥善保管建设银行开具的《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收)缴费单》,不需换取其他票据。 四、参保人员缴费后可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查询缴费到账情况。如需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单》可到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自助打印。 五、符合领取社保补贴的“4050”参保缴费人员,只限在建设银行营业窗口缴费,可凭《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收)缴费单》办理社保补贴手续;无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的县,符合领取社保补贴的“4050”参保人员,按原办法在参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凭有关票据办理社保补贴手续。 附表1:2015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缴费标准单位:元缴费档次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 月应缴费金额 全年应缴费金额 40% 52119 20% 347.46 4169.52 50% 52119 20% 434.33 5211.96 60% 52119 20% 521.19 6254.28 70% 52119 20% 608.06 7296.72 80% 52119 20% 694.92 8339.04 90% 52119 20% 781.79 9381.48 100% 52119 20% 868.65 104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