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业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山东高考2018-07-25王新老师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

第二十三条退费规定:对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实践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休学期满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烟台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2001年7月正式建校。六年来,学院实施“特色立校”、“创新兴校”和“人才强校”三大战略,以过硬的办学实力、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质的办学品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办学声誉,在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等诸多方面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一、过硬的办学实力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5亿元,实训设备8500余万元,图书134万册。拥有国家级试点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实训基地1个。烟台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投资7亿元在环境优美的东部海滨建成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新校区。

办学积淀。学院由原烟台职工大学、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电视大学等3所省内一流成人高校,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对外经济学校、烟台工业学校等4所国家、省部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而成,拥有62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30多年专科办学历史,12年高职办学历史。学院前身之一原青岛私立商业职业学校建于1946年;199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18所、山东省唯一一所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2003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2004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制造业人才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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