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新农村建设提案,2016年全国两会关于新农村建设提案政策解读
我国正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2月,农业部发布美丽乡村建设十大模式,为各地提供了范本和借鉴。2014年4月,浙江省颁布我国首个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不仅指导和规范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而且为全国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指导和借鉴。各地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强化保障,启动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我国美丽乡村建设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缺乏科学规划指导。我国美丽乡村建设虽然编制了规划,但规划存在没有深入调研、缺少科学论证、与上位规划衔接不够等情况,因此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在建设过程中只能挂在墙上,不能或没有严格实施。
2、公共设施相对薄弱。我国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不足,设备简陋,共享率低,不能满足农民的文化生活需求。乡村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依然严重,与城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不能满足农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期待。
3、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我国美丽乡村建设尽管有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但这种支持对运行经费捉襟见肘的欠发达乡镇,可谓杯水车薪,难有余力进行配套。而对集体经济入不敷出的乡村,资金困扰使得美丽乡村建设只能望洋兴叹。
4、农民认识存有偏差。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思想上有顾虑,认为美丽乡村建设不是民生工程,而是政绩工程,担心在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不但享受不到服务,还会损害到切身利益,导致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不高。
5、缺少支柱产业支撑。我国乡村的农业生产尚未摆脱传统分散的经营模式,主导产业相对薄弱,产业组织化程度低。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范围小,运作不规范。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条短,带动能力弱,规模效益不明显。
6、环境问题较为突出。我国乡村乱占乱停、乱堆乱放、乱倒乱排、乱搭乱建等现象还比较普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化肥农药等引发的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方面还缺乏长效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