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正式下文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将被严惩

教育动态2018-06-19王新老师

今天上午,合肥市师德师风建设新闻发布会召开,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出台3个“办法”及1个清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其中修订完善了《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做出了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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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严规范、最严检查、

最严惩戒为原则,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创设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将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中小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领导和

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理:

(一)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

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相应处理:

(一)组织、推荐或者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

等时段进行重点督查,

对以上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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