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简章【优秀篇】

教育动态2018-09-28王新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5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其中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优先。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类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测试科目
土建类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上海学生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机电类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实验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航空航天工程
信息类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数理类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数理基础科学
工程物理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化生类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国际班)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
生物科学
医药类临床医学
医学实验班
药学
经管类(理)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社科类(理)法学
法学(国际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经管类(文)经济与金融(国际班)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社科类(文)法学
法学(国际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人文类人文科学实验班
英语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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