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教育安保工作上半年亮点频现

教育动态2018-07-26王华老师

青岛市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与安定团结局面及学校、师生安全工作作保障密不可分、息息相关,2016年上半年该市教育安保工作扎实有效工作亮点频现,受到赞誉。

2016年上半年青岛市教育局安保工作的主要亮点:一是建立反欺凌联动机制,促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团市委、妇联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建立青岛市反校园欺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该联动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了有关单位在反校园欺凌方面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有利于相关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现实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做到联防联动,积极推动校园欺凌突出矛盾及典型案件的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二是建立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为有效解决在校园内或者组织的教学活动和实践活动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市教育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关工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青岛市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青岛市校园伤害纠纷调解委员会”。这标志着我市在处理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意外伤害纠纷又有了新的途径,调解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畅通利益诉求,依法、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建设和谐、友善、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该调处机制是青岛市教育局在总结多年处理校园伤害事件的经验基础上,针对校园伤害事件的特殊群体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关工委共同建立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邀请一批熟知校园伤害事件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教育工作者、优秀律师、仲裁员等参与调解工作。便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办好市办实事,关注学生安全。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应急体验活动。今年计划组织8万名中小学生参与安全应急体验,目前已有近2万名学生参与了体验,完成总人数的25%,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高新区已完成计划人数的94%,其他各区市体验活动均已陆续展开。学生们通过系列的培训和实操体验,增强了灾难忧患意识,学习到应急知识,掌握了相关技能,为在突降的困境中临危不乱、获得生机、延续生命做好充分的准备。四是根据2016年市办实事项目实施计划,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全市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统一为全市23.26万名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10元/年,七区由市财政分担50%,四市财政自行安排。目前研究招标参数和评分标准,制作招标文件,做好招标保险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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