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出手防“港独”入校园

教育动态2018-12-25三水老师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9月24日刊宪: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藉行使《社团条例》第8(2)条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现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或继续运作。命令经在宪报刊登,即行生效。

宪报刊发后,迅速引发社会关注。据香港媒体大公报27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随后向全港中学校监发信,提醒学校要“防止非法社团渗入校园”。大公报援引香港资深教育界人士说法,此举有助学校名正言顺处理“港独”入校园,提醒学生远离非法社团。

特区政府教育局在信中提醒学校切勿租借校舍或设施予非法法团或成员,并“警惕学生”不要加入非法社团、参加活动或提供资助,以免涉及刑责。

特区政府教育局还提醒学校要防止有人在校内向学生宣扬“港独”,并引述《教育条例》第98条指出,学校若有任何授课、教育、康乐或活动,被特区政府教育局常任秘书长认为“对学生福利或教育有所损害”,都不能在学校进行。

对此,香港教育评议会主席何汉权称,“港独”分子变本加厉,将黑手伸入校园,特区政府教育局发信为学校处理校内“港独”问题提供了基础。他表示,日后一旦发现有人在校园宣扬“港独”,校长可先劝喻有关人士,若情况不变,可报警处理。

香港中史教师会会长李伟雄认为,特区政府教育局致函学校提醒,使学校和教师可名正言顺处理有关问题,有关讯息也令学生有所警醒,也让家长了解情况。

香港副校长会会务顾问黄晶榕表示,这是所有学校本应要做的事,特区政府教育局有没有提,学校都要关注此事,教育好学生,绝不能使学校成为联群结党、反中乱港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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