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撤销42所高校50个学位授权点

教育动态2018-06-26李一老师

教育部当日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即日起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澎湃新闻根据该通知所附评估结果统计,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

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教育部表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该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

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不合格名单,澎湃新闻根据评估结果整理):

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东北大学:统计学

同济大学:法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

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首都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

黑龙江科技大学:数学

聊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西安财经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北京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博士(领域:电子与信息)

河北农业大学:工程硕士(领域:项目管理)、公共管理硕士

河北医科大学:护理硕士

辽宁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

辽宁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

辽宁师范大学:工程硕士(领域: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领域: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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