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扎实推进阳光招生
深圳是全国最大的移民城市,非深户籍人口占全市人口总量的八成,对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我市较好解决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目前,深圳72%以上的义务教育学位、57%以上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非深户学生。符合本市就读政策的学生,已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其中80%在公办学校就读,20%享受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近年来,深圳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一是完善义务教育入读政策。2005年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1+5”文件),2008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入学、免交学费、免交书杂费,2013年创造性地在全市实行积分入学制度。二是加大学位建设力度。2010至2014年共新建成中小学位12.2万个。三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区际、校际差距,建立了公共财政投入民办教育的长效机制。2014年全市所有行政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验收。2014年12月,深圳市教育局引入第三方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公众满意度调查,总体满意度达90%以上。
今后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保供给,确保学位供需平衡,最大程度满足就读需求
一是完善教育公共服务政策。我市目前仍执行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比《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条件要低得多。2015-2020年,我市非户籍学生和户籍学生增长幅度都将加大,在加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力度的同时,正对以往文件进行修改,目前已形成《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是优化调整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将义务教育学位预测和学校规划布局作为重大课题进行研究,并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方案。对公办学位压力大的地区,将加大公办学校建设力度。严格执行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规定,推进学校与住宅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三是建立健全学位供需协调机制。针对城市人口增长的趋势和特点,探索建立“六三一学位供需协调新机制”。根据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预测六年后小一学位需求数、按学位需求提前三年规划学位供给、提前一年保障学位落实,形成动态协调机制,加快义务教育学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