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两个配套文件

教育动态2018-09-30李一老师

9月29日发自上海今天,上海市教委公布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两个配套文件,即《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两个评价办法提出专业技能与文化素质并重,学校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语数外考核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评价结果将作为用人单位录用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设立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上海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提出,中职实施专业技能与文化素质全面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和公共基础课程考试两大类。

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引入社会评价,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与专业技能学习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及其他证书等,反映学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水平及相关职业素养养成情况。

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语数英3门设立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为学生必考,等级性考试为学生选考。英语等级性考试中的口语测试单独组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命题强调基础,突出能力,注重相关知识与技能在生活和职场中的应用。

信息技术基础科目考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档。凡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员(五级)的学生,可直接认定为成绩“合格”。

上海明确,学业水平评价对象为具有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评价成绩作为用人单位录用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语文教师张文萍认为,上海学业水平评价没有实行“一刀切”,而是实施分层要求,语数英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适应学生不同发展需要,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这样的评价方式非常符合目前中职学生的实际情况,很好地体现了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特点。

综合评价结果将用于高校自主招生

上海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提出,将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记录内容涵盖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注重考查学生的行为规范、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四类: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反映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反映学生各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反映学生在职业规范、职业行为、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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