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徐州市主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和方案出台
7月13日,徐州市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分别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根据方案,今年各区仍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主城区明确要求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
一套房子六年只能安排一名学生
从2016年起,以一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以初一年级为基点,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除外。
同时,需要特别提醒家长的是,各个区都要求,从2016年起,新生入学必须提供已购居住房产和户口迁入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随迁子女居住证明不少于一年
在报名时,具有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但是,外省市及徐州市下辖各市县(不含鼓楼、云龙、开发区)来徐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该区小学起始年级入学的,今年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家长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③随迁子女父母在该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④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学生小学毕业证书。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区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
而且,从2016年起,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入学的,除提供其它相关材料外,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居住时间一年以上)。
为了控制择校,今年主城区继续推进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试点工作,每个区拟定2所公办小学实施电脑派位。在本行政区规定范围内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空额时,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