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教育部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国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建立,中国特色“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的缩写)揭开面纱。
2007年,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测工作,经过8年的酝酿后,《方案》出台被寄予推动政府提高决策科学性和管理有效性的厚望,将在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举也被视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规定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措施。
“开展监测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开展质量监测是新时期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必然要求。”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后,提升教育质量成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准确反映义务教育质量状况的客观数据,导致既不能全面客观地对义务教育质量做出评价,也不能有效诊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来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现象一直存在。
“为此,亟须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通过准确掌握教育现状,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的科学对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何秀超表示,开展质量监测是提高教育督导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量大面广,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给义务教育有效的宏观管理带来难度。“必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督导评估监测,对我国义务教育质量在地区、城乡、校际的差异进行全面把握和及时监控,对未来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引导和推动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监督和监管的作用。”何秀超说,通过发布质量监测结果,可以督促政府、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念,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方案》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据可依,是有效开展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监管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