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活动方案2018-08-22王华老师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沧州市委和任丘市委部署,民政局决定在全局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沧及我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全局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影响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确保中央和省、沧及我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加快建设成长之城、大美任丘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主要任务:依据《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沧及我市决策部署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

(2)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内监督乏力,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或者在处置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3)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牵头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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