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利用4个月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建设新兴区域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定州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新立任组长,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业鹏,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高亚光,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市直工委书记赵建斌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殷同利为主任,市委办副主任胡朝辉、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正科级组织员郭英茹、市纪委常委张雪梅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宣传简报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照《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委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着力解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