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新粮食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相关规定

惠民政策2018-06-12王华老师

一、浙江省农业项目补贴最新消息:

农民日报消息: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出炉。浙江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在2017年前全面完成农业补贴改革任务。今年,国家决定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政策进行综合改革,浙江被列为全国五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试点中,浙江着重推进三项任务:首先是推进制度创新,整合归并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农业补贴资金,突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优化粮食补贴审核发放程序,探索建立粮食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第二是推进组织创新,将引导组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挥组织联合优势,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完善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开展粮食补贴信用贷款,支持组建联合社农民资金互助会,实行种粮大户贷款贴息政策,构建联合社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的农业金融支撑体系。

浙江省财政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2.73亿元

近期,浙江省财政厅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2.7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中央财政资金7340万元,以缓解农业保险理赔压力,保障农户权益,促进我省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要求承保保险公司积极做好农户参保和理赔工作,加强财政保费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浙江省政府出台的农业补贴政策:

1.粮油种植大户直补

浙江省从2004年开始,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2012年,补贴对象为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含经县级农业部门审查认定,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的规范化粮食专业合作社以及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补贴标准按稻麦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0元的直接补贴,其中省财政承担25元,市、县(市、区)财政承担5元。另外,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浙江省财政继续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

2.订单稻谷奖励

浙江省从2009年开始,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包括订单交售水稻种子)的种粮农户实行订单稻谷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的奖励由25元提高到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其他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的奖励由15元提高到20元,每亩最高奖励160元;交售订单水稻种子的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公斤水稻种子的奖励由25元提高到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政策实施以来,在全省粮食总面积趋减的形势下,2011年早稻167.6万亩,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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