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最新粮食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相关规定

惠民政策2018-06-12三水老师

粮食补贴最新消息

粮食补贴具体补贴办法、补贴标准与2016年是一样的。目前资金分两部分下发,全市三项补贴总资金是3亿3,于3月22日已经下发2亿7000万,最近有一批已经到达吕梁市财政局,资金额度是6145万多。

补贴标准仍执行现行标准。

即:小麦8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良种10元/亩),玉米5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良种10元/亩),杂粮7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良种10元/亩),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补贴依据是依照各县市区上报的2016年实际种植面积。

政策上明确规定的“四不补”:

1、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私自新开垦的农田中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2、在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的地块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3、经济作物中套种粮食作物的,不予补贴。

4、在河滩、滩涂、灌渠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这两年,农村的各种补贴款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关注。今年,农村粮食补贴政策又做了调整,新的政策中增加了几种不能领取补贴的情况,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格外注意:

一、农民私自改变耕地的用途,将不能领取粮食补贴。

为了进一步保护国家的耕地,18亿亩耕地红线规定已经制定了出来,按照规定,农村的耕地只可以用作农作物的种植,农民不能随意改变耕地的使用途径,否则,就享受不到粮食补贴了。

二、耕地被常年荒废,这种情况也不能领取粮食补贴。

农业的发展一直都是广泛被国家重视,就是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所以才有了很多项农业补贴。不过现在,有很多农民工兄弟外出打工家里的土地都闲置了,也就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今年,对于农村这种耕地被荒废的情况,也是很难领取到粮食补贴的。

三、农民随意开垦的荒地、河道等作为土地,同样不享受粮食补贴。

许多农村朋友都知道,农村的耕地范围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农民使用的有些耕地,实际上是后期自己随意私自开垦出来的荒地和河道,这些土地虽然被开垦了,但是由于不属于耕地范围,同样是不能享受粮食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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