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以上官员正登记房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按照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关要求,北京、中央部分部委的处级以上的官员正在登记房产。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将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但只有申报的环节,没有公示的环节。
有部分地方在官员财产申报上试冰。2008年5月,新疆阿勒泰地区纪检部门出台《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2009年,阿勒泰地区在官方网站公示了新任命的55名副县级官员的财产申报,这被认为是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的破冰之举。
2012年末,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表示,广东正分别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黄先耀说,根据《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广东将在2016年前完成试点,并逐步推开。
在上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表示,北京官员房产登记工作正在进行,包括我的房产,住哪?多大面积?商品房还是政策房?户主是谁?。
21世纪经济报道亦引述中央某部级单位的一位人士说法,该单位近期亦被要求登记房产信息,需要详细登记家中房产数量、面积、位置。
报道还称,据其了解,登记范围被要求为处级以上的领导,并未铺开至事业单位、国企。
近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徐州市房产登记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和其他登记。
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产登记交易机构是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房屋登记机构。铜山区、贾汪区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可以由铜山区、贾汪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