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上旬至11月底,自治区党委派出12个巡视组,对全区20个旗县(市、区)、4个厅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18年1月上旬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被巡视党组织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53件,已初步核实150件、立案审查34件、谈话函询32件,予以了结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3 人;共向有关地区和单位移交立行立改清单126个,追责问责清单194个,问题线索清单253个,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中,多数已见明显成效。
新城区
●对个别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免职,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街道党工委进行了通报。
●推进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发展壮大精品现代休闲观光农业,24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全部实现“清零”。
●对19个村存在用假发票或白条报账问题,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赛罕区
●对公办幼儿园入园难问题,2018年9月前新投入使用3个幼儿园,增加学位900个。2018年底前,接收1个幼儿园,增加学位390个。
●针对膨润土厂等违规企业没有及时查处取缔问题,给予2个环保所所长警告处分,对主管部门时任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对个别乡镇党委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时任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昆都仑区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投入1亿元为失地农民补办养老保险,实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对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问题,责令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部分单位及个人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对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城管执法分局原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
青山区
●对过度举债投资基础建设问题,2018年政府投资类项目核减至9400万元,核减率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