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正式公布,中国养老金双轨制正式终结,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开始按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按工资的4%缴纳职业年金。
从《决定》的表述来看,这次改革将通过施行老人(已退休人员)老办法,新人(以后新入职人员)新办法,中人(目前在职人员)设立过渡性养老金来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预计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待遇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大幅缩水。
不过,虽然养老金待遇总体上不会大降,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讲,由于个人要承担占工资8%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占工资4%的职业年金,其工资收入势必将会减少,因此,涨工资成为了公务员群体的普遍诉求。而有专家预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将很快推出,给公务员涨工资可能性非常大。
双轨制施行20年终破除
自1995年开始,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保费的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养老制度同时并行,被称为双轨制。
双轨制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养老保险,但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却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差距矛盾突出,这种状态持续至今已近20年,一直饱受争议,呼吁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改革的声音不断。
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6年过去了,试点地区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究其原因,不在于技术设计问题,而在于利益平衡问题。这项改革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切身利益,如果没有顶层设计和顶层推进,落实中势必面临强大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养老保险改革并列、并行。
到了2016年,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了。
5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意味着逾3000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成为定局。
同年12月28日,在就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题询问时,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表示,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改革方案已拟定,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如今,这一硬骨头终于被啃下。
昨日(2016年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争议多时的养老金并轨问题一锤定音。
《决定》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施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两者费率、计发方式基本相同。根据《决定》要求,此次养老金改革涉及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的体制内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纳养老保险,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