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入户问题的政策规定

户口政策2018-08-10王华老师

儿童出生后应立即出生登记,并有出生获得姓名的权利,有获得国籍的权利,以及尽可能知道谁是父母并接受父母照料的权利。

——《儿童权利公约》

晓晓的父母未婚生育了她,后父亲入狱刑,母亲下落不明。晓晓一直跟随奶奶生活,虽然生活艰难,但是最让她们着急的是晓晓已经10岁了,户口却始终无法解决。

小帅也是一名非婚生子女,出生后不久,父母把他送到邻居赵奶奶家后就消失了。赵奶奶独自抚养小帅18年。虽然有热心的赵奶奶照顾,但是因为户口始终办不下来,小帅无法参加中考,想去打工,又因为没有身份证而无法找到工作。

经过律师的艰辛努力,他们的户口最终得到了解决。

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些孩子出生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上户口。如果没有户口,孩子将来的升学、就业、社会保障等都会遇到很多困难。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梳理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上户口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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