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级新同学:你好!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在这硕果累累的金秋时节,热烈祝贺你考入黑龙江东方学院,为帮助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2016黑龙江东方学院大一新生入学须知。
一、入学安排
新生报到必须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0张。新生2016年8月27日、8月28日报到,开学典礼时间为8月29日,入学教育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军训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希望你能根据本须知要求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须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务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不能电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再予以注册。
二、报到材料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文件精神,黑龙江省省内生源考入省内高等院校的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入我院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须准备2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在入学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照片以学部为单位一并交到保卫处,以便办理落户手续。新生报到时一律携带本人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材料袋”(即本人纸质档案)。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或中学统一邮寄的,请直接寄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为保证偏远地区学生按时报到,“报考材料袋”可延缓至两个月内办理完毕,新生可先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来校报到,待以上材料办好后,连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学校,录取通知书丢失不能补发,切记注意保管好。逾期不交“考生报考材料袋”者,视为复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迁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团关系迁至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