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国家政策2018-10-09李一老师

一、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申请、拥有宅基地块数的规定。具体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是以户数为标准定宅基地的数量,农户一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

1、多少人算一户?

一说起自己是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户口必须在本村;二是,能够参与本村集体资产的分配。那么多少人算一户?一般以公安户籍部门印发的户口本为准,一人也可独立成户,上有老下有小的八口之家也是一户;对农户类型一般来说:1-3人为小户,4-5人为中户, 6人以上(含6人)为大户。

2、多大面积算一宅?

一宅的宅基地面积一般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核准登记的面积为准。

但是,由于对户的界定并不明确、乡村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等因素,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一宅多户、有宅无户、有户无宅(常见)”的景象,在征收过程中,这些多出的宅基地又能否予以确权、补偿或安置?快来一一对应一下:

二、以下“一户多宅”都是合法的

既然农村是按户批宅基地的,且一个人也可以独立成一户,那么家里5口人,都独立成户,是不是就可以申请五块宅基地?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在农村允许集体成员另外申请宅基地的情形一般都是随着家里人口增加确实居住拥挤或孩子成人需要另立门户。而各地对一户多宅普遍都是禁止并进行清理整治,但是以下四种“一户多宅”是合法的,理应予以确权:

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户村民在本村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来的面积总和并没有超过本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此时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确权。

2、因农房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形成的一户多宅(已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村集体成员)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

3、宅基地合法买卖(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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