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国家政策2018-06-21王华老师

一则新闻中曾这样写道:审判长的左侧,坐着一个身穿便服的“老大哥”,他一言未发,却表情严肃。

这个“老大哥”就是人民陪审员,新闻反映的是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现在,这种情形不会出现了。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先后联合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拉开新时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序幕。

截至2015年11月8日,试点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7800余人,人民陪审员总数增至法官员额数的4倍左右,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强,更多民意有序进入司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随机选任均衡陪审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摇号”的方式,从全市符合条件的560万名市民中“海选”出600名人民陪审员。小学教师吴欢就是其中之一。

让什么人通过什么方式成为人民陪审员,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改革试点方案把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把学历条件从大专以上改为“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把陪审员由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改为法院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中随机抽选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征求个人意见后,随机抽选不低于法官员额数3倍至5倍的人员作为陪审员。

试点法院把“想陪审、能陪审、陪好审”的群众选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发挥“平民法官”的独特作用。吴欢说:“这种选任方式让更多普通人有机会和法律亲密接触。”

人民陪审员成为“驻庭法官”“编外法官”等情形,极大影响了陪审员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如何保证让陪审员均衡陪审,是另一个现实问题。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推行“一案一选”电脑摇号机制,从陪审员信息库随机抽取参审人员。规定每位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最低4件,最高不得超过30件。鼓楼法院设置屏蔽功能,将参审超过30件的陪审员自动屏蔽在摇号系统外。

认定事实深度参审

据调查,2011年,云南人民陪审员人均陪审9.5次,开庭过程中有时发言和一般不发言的超过70%,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同意法官的看法”。“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广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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