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精华篇】

工作总结2018-09-01王新老师

我国社区服务仍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也相应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存在的问题一:管理问题 

我国社区服务总体上在由政府主导,突出表现在政府大包大揽。许多社区服务的职能本不该由政府承担,但由于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延续,政府的触角伸到了人们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改革开放后虽逐步出现非政府社会组织,但这些服务力量仍依附于政府权力,或者直接是政府的下属单位,受到政府机关的过多干预,难以发挥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的优势。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社区服务的职能由街道和居委会来履行,应该是管理部门的政府机构却没有发挥出管理、规范和指导方面的作用,出现了事无巨细、触角过长和角色缺位的尴尬局面:需要什么样的社区服务,应该以什么标准制定相关的政策,在社区服务上花多少钱(即用多少财政),怎样为社会组织提供帮助,如何在政府机构和社会力量之间做好平衡等方面既缺乏深入有效的研究,又没有足够有引导力的规划和其他配套措施,糟糕的结果就是现在的社区组织发育不全,无法发挥民间的服务力量,而同时政府自己的服务质量也不高。有些政府部门出于习惯性思维或者是利益关系,直接包办代替本应由人民自己负责的服务内容,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反而成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的阻碍。 

当然,完全由政府或者企业单位大包大揽的时代已经过去,但各种制度和文化不会在过渡时期自发出现,需要政府、社会和每个公民合力推动。广东省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总体看来,我国民间自治的社区服务组织发育得还很不够,其承担服务的能力也还很有限,以致各种服务力量要么力所不及,存在很多服务空白,要么触角伸得过长(以政府为典型)。 

无所不包的社区服务使主管的民政部门力不从心,政府部门之间也不够协调。因为社区服务的内涵和外延远远超出民政工作的职能和权限,单独民政部门的管理难以适应社区服务大环境的发展要求,该管的管不了,该给的给不了,在政策和组织领导上制约了对社区服务的发展。 

问题二:从事社区服务的人员素质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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