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2015年陕西咸阳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咸阳最低工资标准会上调吗?下面请看最新消息。
根据最新调整的工资标准,咸阳市分为三类工资区,咸阳最低工资标准较调整前提高200元/月,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适用于咸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咸阳划分3个工资类区
从新标准可以看出,全省共划分出4个工资区。咸阳在所有县市区均在前3个类区。其中一类工资区为秦都区、渭城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较调整前提高2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较调整前提高2元/时。二类工资区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较调整前提高2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元/小时,较调整前提高2元/时。三类工资区为永寿县、淳化县、旬邑县、长武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较调整前提高2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元/小时,较调整前提高2元/时。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介绍,新的工资标准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接到通知后,将督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