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统计局发布了全省平均工资的主要情况,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49882元,比上年增长10.9%,扣除物价因素(102.4),实际增长8.3%。海南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32707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4%。增速相比上年都有所放缓。
分市县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三亚市,其次是昌江黎族自治县、澄迈县、文昌市和海口市(排名不包括三沙市和洋浦)。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其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教育”等。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房地产业”,其后依次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平均工资最低的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在发布平均工资数据的同时,省统计局还发布了分地区和分行业的数据。分市县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三亚市,其后依次是昌江县、澄迈县、文昌市和海口市(排名不包括三沙市和洋浦)。分行业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其后依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教育”等。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
城镇私营方面,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是以省为总体进行抽样调查得来的数据,没有分市县情况。分行业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是“房地产业”,其后依次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平均工资最低的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中,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除了城镇私营法人单位之外,其余城镇地区的法人单位都归在非私营单位类别里面。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
省统计局在发布数据的同时,还列出了相关指标解释、统计范围、统计方法和分组方法,帮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数据的含义。如:工资总额的概念、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工资统计范围、调查方法、东中西部地区划分方法、行业分类标准等。据此,可以了解到现行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不包括个体户、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农村劳动者等非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所统计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