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局发布的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显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218元,同比名义增长8.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35%;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149元,同比名义增长8.3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0%。
,我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企业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仍在13%,调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取消了上线限制,基准线为14%,下线为6%;各设区市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进一步调整。这些政策措施都保证了我省工资正常增长。
我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工资水平稳定增长,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差距越来越大。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比上年分别增加3745元和2330元;虽有稳定增长,但仅占全国平均数的82.03%和82.85%,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少了10121元和6241元,差距比上年扩大了1111元和1354元,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二是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低于非私营单位,两者绝对差距继续扩大。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16069元,差距比上年扩大1415元。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非私营单位人员的65.23%,比上年略有下降。
三是行业间平均工资差距仍然突出。城镇非私营单位有8个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数,平均工资高的三个行业是分别是金融业7116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0482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8120元。有11个行业的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数,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6877元,住宿和餐饮业307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0161元。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相差44283元,而去年为相差44038元,差距有所扩大。
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金融业35701元,房地产业34886元,卫生和社会工作33996元;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4906元,住宿餐饮业25066元,批发和零售业25342元。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相差10795元,与去年相比,差距有所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