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参考《2013年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1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833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923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60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868元。
2016年杭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年龄≤60周岁
城市居民残疾赔偿金=39310×20×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8923×20×伤残赔偿指数
60<年龄≤74周岁
城市残疾赔偿金=39310×[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8923×[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年龄≥75周岁
城市残疾赔偿金=39310×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8923×5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3868÷12×6=21934元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a.受害人残疾
年龄≤18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24833(14600)×(18岁-被扶养人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人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8<年龄≤60(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
被扶养人生活费=24833(1460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人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0年
60<年龄≤74
被扶养人生活费=24833(14600)×[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人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