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同时出台了《吉林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吉林省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改组组建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意见》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等首批4个改革配套文件。
作为吉林省唯一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上半年,吉煤集团从上到下已普遍开始降薪,尤其是管理层“降幅不小”。今年下半年吉煤集团的下属企业开始出现拖欠工资现象。吉煤集团副总经理杨庆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企业面临如何调整结构、转产转型和脱贫解困的多重压力。
“国资委要先革自己的命”
该《意见》分三个部分共计三十二条,提出六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益类;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五是强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建设。
针对省内国资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此次《意见》立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吉林省国资委改革办副主任程竹介绍,首先,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有要所突破,也就是“国资委要先革自己的命”。
以往吉林省国资监管体系不健全,除省国资委外还有多个部门分管其他省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和工作规范长期不统一。而此次《意见》要求,将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国有资本全部由吉林省国资委统一监管。
据了解,当前吉林省国资委共监管13家省属国有企业,还有多少监管外的省属国有企业,却没有数据。“没有数据,本身就是个问题”,程竹说。最近,吉林省国资委已制作好一份20页的统计表格,要对全省省属国有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数量。
程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之前常说国资委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又管得太多”。这次国资委监管职能的调整,一是建立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对企业的放权力度,减少对企业的行政束缚,让企业真正拥有自主经营权。其次是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定统一规范、工作体系和基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