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指南

档案管理2018-11-27王华老师

  一、办理户档托管对象

  应届普通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都应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除带编(有正式编制)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外。

  二、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托管的办理程序

  (一)户口托管手续:

  毕业生如需落户武汉,则持以下材料办理手续:1、与武汉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2、《就业报到证》原件;3、《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4、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A4);5、一寸彩照3张。上述材料乙方应在毕业离校时交至甲方,但不迟于7月30日。落户后户口性质属武汉市常住户口。

  (二)档案托管手续:

  1、毕业生与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2、毕业时将档案交予本中心。

  (三)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学生党员将《党员关系介绍信》开往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并交本中心。

  友情提示:学生集中离校前夕,本中心将到部分高校现场办理上述手续,请留意各高校通知,就近办理。

  三、托管后享受的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按政策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龄认定、调整档案工资、出国政审,按国家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办理婚姻证明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预备党员转正、发展吸收新党员;

  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专科毕业生工作三年期满,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一年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章,可代办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费用不包括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内);

  4、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费用不包括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内)。

  四、收费标准

  人事代理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120元/年,集体户口落籍挂靠35元/年;物价部门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五、落户武汉的好处

  1、可在武汉市内购买住房,不受限购令的户籍限制;

  2、可在武汉市参加社保;

  3、具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可单独前往港、澳、台旅行,而非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则至少需10人组团方可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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