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机: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在场的教职工均有职责和义务参加应急事件处理工作。
2、处置机构:
(1)应急工作组:
组长:
成员:
相关年级组组长、相关班级班主任及相关专职人员。
(2)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火灾事故
一、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后,每一位教职员工均可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状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等,并立即报告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育局报告。
2、在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园门外路口或临近火灾现场地,等待并引导消防车辆。
3、迅速切断有关电源,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4、在场教职员工应当让幼儿持续镇定,组织幼儿有序快速远离失火现场。
5、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值班人员、应急事件处理工作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消防车到来之后,园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二、扑救方法:
1、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2、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3、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