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材料素材2018-09-21王华老师

黑龙江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定义】“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执法检查制度。

第三条【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第四条【机构设置】 成立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厅长任组长,成员由条约法律处、市场秩序处负责同志组成。由条法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秩序处负责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及落实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等工作;其他各相关处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过程留痕、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条法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根据省商务厅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定(见附件1)。2016年11月15日前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

第六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一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市场秩序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建立,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职务、执法类别、执法证号等,并按照熟悉检查的行业、领域进行分类。

第七条【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 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全部管理对象。应包含主体名称、被检内容、联系人、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等内容。由市场秩序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建立,并根据商务行政管理及企业经营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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