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7年起网上办理自考考籍业务通知(5)

报考指南2021-07-02李天扬老师

  六、遗失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理时考生须到省考办提交书面申请书,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均可)、《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彩色大一寸同底半身正面免冠相片两张。《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

  七、遗失《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可以向省办申请办理证明。办理时考生须到省考办提交毕业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考生登录系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县(区)考办重新设置密码。

  九、考生在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手续登记后,可以在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十、所有县(区)考办可接受办理的业务,地级市考办均可直接接受考生申请。

  附件:

  

广东自考办


  从广东自考办获悉,从2007年7月开始,按全国考委的统一规定规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中设置的计算机应用基础(A)等22门课程的名称或代码,这些课程调整后学分不变。已取得原课程合格的,可顶替调整后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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