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点学校:
201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将于4月17日、18日进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考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确保我市自学考试的考风考纪良好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石家庄市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1、各考点学校应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设主考1人,副主考1—2人。主考由学校校长担任,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及相关工作,副主考由1—2名副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2、考点应设立考务、保密、保卫、后勤医疗等工作小组,各组负责人分别由学校或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要选派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考务组职责:(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2)协助考点主考培训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使其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做好监考工作。(3)安排考场监考员,组织打扫、布置考场,张贴考场序号、考生座位号。(4)将规定好的信号种类及发布时间通知信号员。(5)收、发各类工作人员标志。(6)准备拆封试卷、密封试卷所需用品。(7)与试卷保密组沟通各考场考试科目、时间。(8)检查、验收各考场考后答卷的密封、装订情况。(9)及时统计考生违纪作弊情况并公布、上报。(10)按市考试院要求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材料。
试卷保密组职责:(1)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2)负责试卷的交接、分发、运送、保管工作,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防止试卷失密、泄密、损毁、延误。(3)每节考试结束后,及时收取、清点、整理答卷并派专车、专人按时送到市考试院试卷保密室。
保卫组职责:(1)负责考点、考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维护考点秩序。(2)负责校门及考试区的警戒,检验考生有效证件和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证,阻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点。(3)划定考点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及时对考点进行清场。(4)安排考生车辆的存放与管理。(5)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者进行处理。
后勤医疗组职责:(1)配置各考场的桌凳。(2)检修考场的照明设施和门锁。(3)负责考试用品的供给,安排考试用车。(4)设立饮水处,对考点内饮水用具进行消毒,确保饮水卫生安全。(5)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点工作人员的医疗急救等。(6)准备考试期间必要的药品及各种预防医疗用品。(7)负责检查考点、考场的环境卫生。(8)搞好考试期间工作人员的饮食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