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学考试转考手续办理办法通知(2)

报考指南2021-06-24才子老师

  (3)外省转入

  外省转入我省并在我省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方可申请转考(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办理转考的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持转出地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和身份证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经审核通过,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4)我省转出

  我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三、办理注意事项

  1.各级自考办接受转入档案截止时间为3月30日(9月30日)。申请省内转考的考生,须在办理转考手续后及时将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2.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考生转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省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和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确认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

  3.申请转外省的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转考手续。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我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

  4.省内转考考生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不再使用。

  5.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我省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

  四、本《办法》自2007年3月开始实施

  附件:

  1.

  2.

  3.

  4.

  5.

  6.

  7.

在线


  提醒考生注意:。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