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写《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市、县(区)招考办审核后报省自考办审核批准。
办理免考课程的时间:考生在每年五月、十一月之前,将免考材料送到当地县(市)招考办,省考办审批时间为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在校学生办理自考免考手续,由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到省自考办理手续。
申请办理免考的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数的40%。
(6)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