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0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3)

报考指南2021-06-14李一老师

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0342)、(00343)”课程。

凡获得NCRE三级PC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4732)、(04733)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

参加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的考生,其《经济学》、《市场营销》和《商务交流》课程的成绩可替代电子商务(专科)专业计划中相同名称课程的考试成绩。以上两专业在抵免电子商务(本科)《(二)》《商法(二)》课程后,须从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1-2门课程,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

(4)学分规定:其他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

各类高校自行开设的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及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等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

符合免考条件,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课程,相应的被免考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同时免考(有特别要求的,另行规定)。

凡专、本科已安排“英语(一)”、“英语(二)”课程为必修课,考生可以考试,也可以不考。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在本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其他规定的课程,选考的课程累计学分必须达到“英语(二)”规定的学分。不选修“英语(二)”的考生,不具授予学士学位的资格。不选考“英语(一)”的考生,须在专科专业开考课程中选考规定课程,累计达到“英语(一)”规定的学分。

(5)办理免考手续的有关要求

凡符合免考对象、课程免考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当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考生本人提供毕业证、原所学过的课程及成绩单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当地招考办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上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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