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是指大学入学考试的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指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因为录取的大学很多,所以有必要分期分批进行不同类型的大学,所以形成了录取批次。
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明确表示,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应根据当地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高中招生批次。同一所高校,同一学历水平,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省(区、市)同一批录取。高中中中外合作学校的专家必须与高中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家同一批录取。除了教育部规定的情况外,严格控制大学和专业的提前批准。高校被安排的录取批次与上一年度有变化的,省级招办应事先与高校协商一致后,再向社会公布。”
一般分为本科提前批准、本科第一批准、本科第二批准、本科第三批准、专科提前批准、专科普通批准。另外,一些省设立了农村特别计划批准、自主招生批准。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教育部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2017年,22个省取消本科第三批,2018年,本科一、二、三批全部合并的省(市)已有7个。2019年,北京也将本科一、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未来,将有更多的省份实施本科批次合并。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录取批次改革顺利有序推进,是改革政策效应的表现,打破了大学间批次设置的障碍,在保护考生兴趣特长、学科和专业方向的同时,也促进了大学更加重视学科建设和专业培养,以学校特色吸引考生。